西安市居民可以养几只狗?
西安目前尚未出台有关禁养犬的规定,但是2018年12月4日 ,西安市公安局发布了《关于限制饲养大型犬只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 该《通知》指出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密度的增加,一些群众对犬类动物的健康和安全问题反映强烈。为了规范养犬行为,减少犬伤人、犬扰民等问题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公安机关提出了以下养犬管理要求: 一、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。 二、个人饲养的犬只实行分类管理。 三、单位因防御、捕猎等需要办理犬证的,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到户籍派出所申请登记,由公安派出所报分局审批后核发。 四、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犬证时,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。
该《通知》同时公布了十种严禁行为的条款,其中第五条指出,严禁放任、遗弃所养犬只;第七条指出,严禁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。违反上述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,并可对当事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处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